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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商标要分开注册?

作者:重庆瑞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24 08:34:19

注册商标是企业建立自主品牌的第一步,商标作为一个品牌形象,因此现在的很多企业都有了一定的商标保护意识,对企业来讲,拥有商标意识十分重要,商标保护意识更加重要。那么为什么商标要分开注册?跟随重庆商标注册来了解一下。

1、提高注册成功率注册商标最重要的就是成功率问题,分开注册能够有效提高商标的通过率。商标局在进行实质审查的时候,会对商标中的文字、图形等元素分开来进行审查,因此组合商标中只要有一个元素与他人的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这个商标就会被整体认定为近似商标,从而被驳回,不能通过审查,而就像大家都知道的那样,注册商标是有3到4个月盲查期的,更加剧了商标组合申请的风险。而分开注册,即使其中的某个商标因为商标在先权利而被驳回了,也不影响其它部分的申请。

2、使用灵活方便商标分开注册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灵活使用。我们会发现,有些品牌在不同的场合和产品上使用的商标是不一样的,但这些商标向我们传递的是同一种信息,有时候还会看到它们放在一起使用,这种情况就是把组合商标分开注册的情况了。

3、分开注册节省时间组合申请商标比单独申请的审查速度较慢,因为每个部分都要分开审查,而单独申请则互不影响。

4、利于商标保护单独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可以分开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在提高注册成功率的基础上,还能有效增强商标的防御能力。在组合商标中,侵权人仅仅使用组合商标中的一部分,法院不一定会认定侵权人使用的商标与组合商标是近似商标。分开注册后的商标独立且具有显著性;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眼下电子商务十分火爆,也带动了一种新的购物方式,解决了不能出门打工或者不嗯呢该出门买东西人的困难,也解决了一部分就业问题,电子商务的形式因为简单所以注册起来也蛮简单的,那么们就来看看如何注册一家电子商务公司。  

电子商务公司注册流程:1、提供公司名称核准,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在工商网上进行提交审核,申请注册公司 2.名称审核通过之后,由工商局下发签字材料,有法人及股东签署 3.材料签字完成之后,交由工商局审核 4.办理公司执照 5.公司公章制作 6.公司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7.核定税种(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 8.利用注册的电子商务公司申请进驻大型电商平台。

电子商务公司注册好处:1、无需注册地址,节约租赁办公场地成本: (1)不需要独立租用办公地址,在家即可办公,节省大量创业成本; (2)政府合法扶持,入驻安全可靠; (3)享受园区高额返税,争取商户享受到最优惠的政策;  

2、0注册资金,降低注册条件:(1)一个以上股东; (2)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W,实收资本为0,但是不影响公司任何使用功能和运作; (3)经营项目可以是销售,贸易,电子商务等; (4)认缴制不用拿出注册资本上10W进行验资也可以领到营业执照,为创业者前期创业降低了门槛; (5)认缴制注册园区虚拟地址,无需租赁办公场地,解决创业,电子商务的资金难题。 

电子商务公司注册材料 1、全体股东(法人 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2、法人及股东出资比例(百分比) 3、拟订公司名称至少10个 4、拟订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项目 5、公司办公地点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 6、财务人员上岗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工商局需要的其他材料  电子商务公司经营范围参考: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网络工程,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

关于知识产权,大家可能是仅仅在每年的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看到街头巷尾的活动、媒体进行的各种宣传报道,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保护知识产权对于商家、对于企业、对于社会的意义。对此,尚品富力表示:“知识产权,也就是我们的智力劳动成果,主要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只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保障好权利人的权益,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经济资源。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企业想要充分享受知识产权带来经济利益,首先就要了解知识产权都包括哪些范围。知识产权包括了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其中工业版权还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等多个方面。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创意和技术是基本生产要素,知识产权已经商品化,技术领先者不断推动创新,使得产品更加精巧和方便实用。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发展,企业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工作中需要提高自身对专利的认识能力、加强对自有技术的专利保护力度、提高对抗专利纠纷的能力,拓宽应用专利的思路。 

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知识产权资源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才能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谋求最佳经济效益。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问题一直是广大的商标使用者,以及相关从业者,包括广大商标类知识产权的法律从业者,以及关注商标领域的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问题。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所谓的跨类保护是将对该商标的保护从其注册类别的商品,扩大到其他类别的商品。   

对于是否为同一类别的商品的判断,作为行政机关的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依赖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中所规定的“45个大类”以及这45种商品或服务中所包含的“商品类似群”。而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则会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销售场所、消费对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并不是每一个驰名商标在涉及诉讼的时候都能享受到“跨类保护”的待遇的。 

(1)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据商标法主张诉争商标构成对其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而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以认定诉争商标的使用是否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商标标志是否足够相同或近似;指定使用的商品情况;相关公众的重合程度及注意程度;与引证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被其他市场主体合法使用的情况或者其他相关因素。 

虽然《商标法》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要注意商品的类似程度。这主要是因为,虽然有些商品的类别看起来差别很大,但是由于它们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一方面或几方面相同,使消费者对商品存在混淆,这时候就应该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反之,有些商品的类别确实不一样,但是它们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此时的消费者不会混淆商品来源。所以此时就不应该对驰名商标进行跨类保护。 

(2)防范抢注商标 对抢注商标,商标法从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一,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同样地,相关规定还指出,在先使用人主张商标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如果在先使用商标已经有一定影响,而商标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该商标,即可推定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 他人的在先权利是什么?这里的在先权利指的是除了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姓名权、商号权、著作权等其他的权利。

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也属于在先权利。 从商标法的角度上来说,驰名商标的“跨类”究竟能跨多远的问题,取决于其与所跨的相应类别的相关度的高低。举个例子来说,A企业本身有一个经过认可的医药类“驰名商标”。“可巧”的是,一个做“浴巾、纺织品毛巾、洗涤用手套”类的企业B也有一个与其相近似的商标。如果此时,A想通过“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的方式告B企业,A毫无胜算。因为,A的商标是一个医药类商标,其类保护”的方式告B企业,A毫无胜算。因为,A的商标是一个医药类商标,其与“浴巾、纺织品毛巾、洗涤用手套”的关联度实在是太低了。因此,从商标法的角度来说,“驰名商标”所跨的类别,与其所跨的相应类别的相关度的高低有关。 

第二,并不是所有的驰名商标都会获得“跨类保护”的待遇的。首先,要看“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是否构成了“相同或近似”。其次,你要保证你的商标的著作权归自己,也就是,你的商标要有能证明的“独创性”。简言之,只有证明这个商标是你自己的,法院才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予保护。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问题一直是广大的商标使用者,以及相关从业者,包括广大商标类知识产权的法律从业者,以及关注商标领域的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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